很多人都知道美国有个EB-1A杰出人才移民,但是对于加拿大的自雇移民,可能知道的人就会少很多,其实两者都是针对有才华的专项移民,不过两者有相同也有不同,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两个项目究竟有哪些区别。
在分析两个项目之前呢,小慧先就两个项目做个简要的介绍。
美国第一优先移民类别EB1A类别移民(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此移民类型排在美国接收移民榜的第一位。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永久绿卡,并且无语言、学历、年龄、行业、资产的限制,申请人无论身在美国、中国或其它国家皆可申请,可以一步到位获得美国永久绿卡。1、提供曾获得一次国际性大奖的证明,如诺贝尔,奥斯卡等② 因申请人的非凡能力而被学术机构或专业协会吸纳为会员;③ 专业出版物或其他媒体对申请人的专业成就的报道;⑤ 在科学、学术、艺术、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做出的主要贡献;⑥ 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如果无法提供以上至少三样的证据,移民局还容许申请人提供其他“具有可比性”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成就。
科学家、院士、发明家、各级科研机构和公司的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专家、专家医师、医学家、学科正副教授、博士后、博士等。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子、计算机、微电子、机械、精密仪器、自动控制、制冷、电机、水利、水电、环境保护、工程物理、工程力学、化学、化学工程、材料、冶金、数学、建筑学、生物、生物工程、植物学、动物学、农业、基因工程、医学、中医、针灸、中药学、物理、经济学、社会学、企业文化、历史学、考古、地理、风水学等。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雕塑家、歌唱家、歌星、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影视导演、编剧、编辑师、动画设计师、手工艺制作者等。杰出企业家、贸易商人、上市公司高管、企业的CTO、企业的COO、行业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媒体传播专家、公关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国家级或省级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武术家、裁判、国际竞技类电子游戏玩家等,在国家级别以上的竞技类比赛中获得过突出奖项。特级教师,著名教育家、教育学学者、各类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校长、作家、著名记者、杂志报刊主编等。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
接下来我们将就加拿大自雇移民做深度解析!首先我们来说说加拿大自雇移民包含哪些职业吧。
加拿大自雇移民只是针对文艺和体育界人士的移民,从大的职业范畴上讲,只有这两类人群符合要求。具体到职业列表如下:5131 制作人、导演、编舞和相关职业(广播、电影、电视、舞台、音频、动画)5232 其他演员(杂技、小丑、街头艺人、时装模特、魔术师、木偶艺人、口技艺人、马戏团演员)总之,自雇包含的职业类别非常广泛。基本上只要你是在媒体、艺术馆、图书馆、视觉、美术、雕塑、动画、音乐、舞蹈、手工艺及体育领域工作,几乎都能找到自己相对应的职业。自雇移民除了职业范围的限定,在职业性质上也有严格的要求。第一种情况主要针对于文艺界人士。一定要“自由职业”,并有2年以上的自由职业经历。所谓自由职业就是不能有固定的雇主,也不能是按月拿工资的工作。当然可以是季节性的工作,按劳取酬的工作,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单干的“个体户”。如果自己是一间公司的持有者,比如室内设计公司、音乐学校的业务是可以的。第二种情况主要针对体育界人士。由于这类人群很难满足自雇的条件,运动员和较量大部分都是在职业运动队中。所以对体育节人士或部分文艺人士,还有另外一种定义,持续2年参加世界级的赛事或文艺活动也是可以。第三种情况就是前两种的混合。可以一年自雇经历,一年世界级的经验相结合。自雇职业或者世界级的经验是自雇移民最基本的要求,在申请时要优先证明。
看了以上两个项目的介绍,很多人可能对于两个项目的区别会有所了解,但是却始终处于一种懵懵懂懂的状态,接下来我就此做个深入的对比分析。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加拿大自雇移民共同点如下:
美国EB-1A杰出人才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各行各业的杰出人才和优秀人士都可以申请。仅限文化、体育领域人士,具体职业见文章上面关于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的职业列表。
总体而言,加拿大自雇移民职业很多,有行业限定。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比加拿大自雇移民领域更为宽泛。
对于申请人的工作形式和收入并没有严格要求,工作形式和收入并不是美国EB-1A申请的条件。自雇指能够自行以个人才能和专业技术为自己创造工作获得劳动报酬。常见形式:和他人注册公司;自己成立公司;挂靠;承包。加拿大自雇移民是基于申请人个人拥有的体育或者文化方面的才能方可申请。同样需要申请人凭借自身才能获得的劳动报酬能够养活自己,到了加拿大不为加拿大造成负担,最好还能为加拿大提供就业岗位,创造社会价值。
美国EB-1A杰出人才没有工作形式的限制和收入的要求。而加拿大自雇对此有限制,另外需要证明自己能够进行盈利,满足自己的工作生活所需,不会对加拿大财政造成负担,并创造社会价值。
不管职业,但是从事该职业的你在行业里面是一定是拔尖的,有影响力的就行。美国移民需要递交给移民局一箱子材料,就杰出人才申请来说,需要证明申请人具备杰出人才的申请条件,移民局自主进行审核,移民官有很大的权限。特别提示:美国杰出人才移民请一定不要造假材料,在条件极差的情况下相信通过包装就能申请,现在移民局对于申请越来越专业在行,不要以身试法。并不需要您一定是拔尖的,但是你必须是专业的,专职的从事加拿大移民局规定的相关职业类别。(1)自申请之日起的,前5年内有2年+的自雇经验,而此自雇经验的中止日为移民局对申请做出结论。(2)自申请之日起的,前5年内有2年+世界级的文化活动或体育赛事的参与经验。(3)自申请之日起的,前5年内1年世界级的文化活动或体育赛事的参与经验+1年自雇经验。加拿大移民是打分制,加拿大自雇移民的打分是什么样的呢?加拿大有些项目是高分筛选,但是加拿大联邦自雇项目中有五个维度,最低够35分即可。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工作经验,英语或者法语水平,适应性。凡是满足上述职业工作形式,5年内2年+的工作要求,都可以申请。其实打分并不那么难,一般来说,申请人年龄为21-45岁,就能得到10分;5年以上自雇经验能得到35分,即便不考虑教育程度和语言能力,基础分就到达了。
总体来看,美国EB-1A更看重您是拔尖的,而不在乎专业和职业;加拿大自雇移民更看重职业和您的专业程度。两者来看,EB-A申请条件要求更高;加拿大自雇移民的打分更是一种形式,没有实质性作用。